设计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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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25-03-21    来源:    编辑录入:    



设计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结合设计艺术学院具体情况,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严格遵守复试基本要求和规定:

1.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按照相关规定我校对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3.禁止以任何方式向他人传播与复试考题相关的内容。

4.禁止考生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

5.复试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学校发布的有关复试的各类通知要求,认真阅读《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告知书》。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形式与时间

设计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拟于3月25日-3月27日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程序

1.考生线上资格审查并在系统中提交《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要求及提交方式详见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及设计艺术学院网站通知),提交时间拟定于3月21日-3月22日。

2.笔试。3月25日下午14:00-16:00考生参加笔试(含上机或绘画)。

3.面试。考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面试。

(三)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具体办法包括: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或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学校)确认盖章的政审表等方式

2.综合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现场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含上机或绘画)、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

4.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加试。

三、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加权,综合评定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是60%和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第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本校本专业初试总成绩最高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2.调剂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总成绩/调剂考生本专业初试加权总成绩最高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初试加权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60%+初试其他科目成绩之和×4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同一专业调剂计划,不同复试批次之间单独计算录取分数,按批次录取。

最终拟录取考生以上述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考虑到部分调剂生初试所考科目与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所考科目不同,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排序分两类,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另一类调剂生排序。录取时,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生次之。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2门课程,总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或泄露复试考题相关内容的考生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拟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入学后选择导师时,如某学科某个研究方向导师名额已满,需调剂到该学科其他研究方向导师名下。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制定体检要求。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6.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达到学校录取标准,体检、政审合格并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后,方可获得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投诉和监督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实名反映。

2.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人巡视复试现场。

3.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期间及拟录取名公示期内受理投诉,投诉电话:010-60261016(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60261222(研究生院)

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专用监督电话:60261260。

学院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设计艺术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