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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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    编辑录入:    

为保障我校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北京市教委、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财〔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21级新生进行贫困资格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学院评定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临时性补助、助学贷款等贫困生资助政策,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予以优先考虑。

二、认定工作机构

(一)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学院的认定及审核工作。认定工作小组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年级辅导员及学生辅导员,班级学生干部担任组员。

(二)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以班主任为班级评议小组组长、以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应具有代表性,兼具班委和普通同学,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负责本班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分为两档:特别困难、困难学生。

四、认定工作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9月6日前完成)

系统申请:学生登录奥蓝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资助——困难生认定——选择学期(2021-2022-1),完善本人基本信息——增加记录,完成申请。

材料提交:学生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贫困证明材料交至班主任初审,班主任根据学生填写及材料提交情况评定诚信指数。《调查表》未交或未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者不予认定。

注意事项: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不超过100字)和家庭住址(不超过50字)为手填内容,应简明扼要,字数过多无法保存。

(二)班主任初审(9月10日前完成)

步骤:班主任登录奥蓝系统进行初审,账号为工号,密码为空或需重置——学生管理——助困——困难生认定——选择学期(2021-2022-1)——双击左侧合计或xx学院(班级),逐一认定——班主任审批意见选择通过(或不通过、退回)——材料提交情况及诚信指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选择。

注意事项:

1、班主任审批意见选择“通过”,学生才能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批意见选择“不通过”或“退回”,学生不能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步骤:学生登录奥蓝系统——资助——民主评议——选择学生姓名后进行民主评议。

2、诚信指数的评定,根据系统已示内容选择。

3、班主任审批意见为空,则学生申请失败。

4、班主任初审需将审批意见(通过或不通过,该项为必填选项)、材料提交情况、诚信指数三项内容全部填完后,才算完成学生的初审工作。

(三)辅导员审批(9月13日完成)

步骤:辅导员账号登录——学生管理——助困——贫困生认定——选择学期(2021-2022-1)——双击左侧合计,逐一选择,并评定贫困等级,学院审批意见选择“通过”。

注意事项:

1、学院审批意见需选择通过、不通过或退回,内容不宜为空。辅导员审批意见为空,则学生申请失败。

2、各学院9月13日前完成系统认定,将最终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以学号形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公示模板(纸质版)报至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公示模板需辅导员签字并盖院章)。

五、认定系统使用说明

1、班主任审批通过、辅导员审批通过,只有当两级审批意见全部通过后,学生申请贫困认定才算成功(班主任审批意见为空,则学生申请无效)。

2、每一项指标体系均有对应的权重(分值),系统自动核算;

3、家庭经济测评分占60%,民主评议测评分占40%,总分由系统自动求和。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60261134

地址:新创大厦S1A-0324

设计艺术学院

2021-9-2